长春应化所召开2025年国家基金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警示教育及科研诚信培训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金委项目监督检查整改要求,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强化学风作风建设,3月28日下午,长春应化所组织召开2025年国家基金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警示教育及科研诚信培训会,课题组长、科研财务助理、课题组秘书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122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监督审计处处长高苗苗主持。
纪委书记姜守忠作《规范国家基金委项目管理、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报告,结合2024年国家基金委项目监督检查整改要求、系统分析当前国家基金委项目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报近年来我院国家基金委项目审计典型案例、2024年国家基金委两批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强调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政策学习培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证科研质量、维护科研诚信。
财务处处长李培涛作《国家基金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解读》报告,系统梳理科研经费使用的主要风险点,明确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十不准”行为,提醒大家严格按照国家基金委相关要求合规使用经费。
吉林省科技资金运行服务中心正高级会计师李华作《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监管政策与实务》报告,从审计视角出发,系统讲解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监管相关政策和监管重点,结合近年来科研经费违规使用典型案例,剖析经费报销、外协合作、设备采购等环节的常见风险点,为科研人员厘清合规管理路径。
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所长王晓慧代表所党委针对本次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直面国家基金委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根源;二是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坚决压实责任链条,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三是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化警示教育,构建长效机制,将遵守科研诚信、合规使用经费作为项目申报和结题的必备条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推动全所科研生态持续向好。
今后,长春应化所将严格对照整改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国家基金委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家精神,构建“诚信为本、规范高效”的科研经费监管体系。
(供稿:监督审计处 撰稿:葛天骄 摄影:赵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