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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总公司完成公司制改革工作

时间:2021-10-19

  10月15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正式批准“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的公司制改制工商变更工作,标志着科技总公司历时近9个月的公司制改革工作圆满收官。

  科技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8月,为长春应化所全资企业,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12226.8万元,承担研究所经营性资产管理、北区基地运营管理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相关职能。自成立以来,先后主导或参与设立企业70余家;目前有参控股企业30余家,其中上市公司两家。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是党中央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文件精神,科学院于2021年1月印发《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全面完成院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研究所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做出具体部署。我所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司制改制工作专班,全面启动了科技总公司的公司制改革相关工作。

  在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所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科技总公司先后完成了历史无效债权债务处理、代付款项处置、不良资产处理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科学院报批、审计评估、评估备案等相关程序,于9月末获得科学院同意将科技总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10月初,经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有效沟通, 10月15日正式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改制后,科技总公司正式更名为“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化科技”),为长春应化所全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原有职能和业务范围不变。

  (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