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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应化所荣获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6-02-24

  近日,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长春召开,会上表彰了2013年至2015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我所荣获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

  吉林省文明单位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中涌现出的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刘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