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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项目科研资金巡视组来我所开展检查工作

时间:2015-10-20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有关要求,按照“服务与监督并举”的原则,1016日,科技部经费监管中心刘东金副主任率科技部项目科研资金巡视组一行,在吉林省科技厅条件与财务处王宏处长等的陪同下,来到我所开展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工作。安立佳所长、邹泉清书记、胡立志副所长、周光远副所长、杨小牛副所长、薛冬峰所长助理,前沿科学处、财务处、资产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课题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科研资金巡视检查工作。 

  安立佳所长代表应化所对巡视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科技部多年以来对我所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我所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此次巡视工作将为我所梳理思路、发现问题、改进方法和完善制度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希望专家组能够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我所完善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推动我所科研事业的新发展。 

  刘东金副主任结合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现状介绍了科技部项目科研资金巡视组的工作情况,并指出此次巡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科研资金相关政策的宣传和交流,并着重检查科研资金相关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他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巡视,能够提高课题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防范和减少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科研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财务处胡延春处长向巡视组汇报了我所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与使用的总体情况,相关课题负责人分别就课题资金目前的使用情况做了工作汇报。

  此次科研资金巡视检查工作主要分为单位自查、现场检查和问题处理三个阶段。在单位自查阶段,我所8月份收到文件后,立即召开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会议,认真部署了自查工作,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自查。9月份完成了自查工作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在现场检查阶段,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科研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最新政策,为完成本次巡视工作和做好我所科研资金管理奠定了基础。 

(刘 丹)

巡视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