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应化所召开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
会议现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以及白春礼院长在2015年夏季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8月19日下午,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召开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
全所各单位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各处、室、中心和公司正副职负责人,党支部(总支)书记和安全员近60人参加了会议。邹泉清书记作安全工作报告并发表重要讲话,党政办主任衣卓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邹泉清书记结合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福建漳州PX爆炸事故等,强调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并通报了我所近几年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分析了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几类典型安全隐患,重点部署了《长春应化所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邹泉清书记强调,全所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严格落实“四级安全责任制”,按照成立的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所专项整治活动协调落实小组、所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整治小组和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四级联动组织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必须把会议精神传达到位,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他强调,要加强安全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全力做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和研究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
衣卓主任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重点强调安全责任制落实和安全检查整改任务的逐级分解。要求各级单位要逐级抓责任,逐级抓落实,全体动员,努力形成所级、部门和内设单元三级联动的长效机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零死角、全覆盖”的原则,对所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未来一个月内分成自查自改、统查统改和综合整治整改三个阶段,完成方案要求的12项自查自改和11项统查统改内容,切实做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彻底进行隐患整改,坚决杜绝等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