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召开“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培训会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对改进加强中央财政民口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做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许多新的政策思想和指导意见,是未来一个时期指导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为让科研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尽快掌握文件精神,全面指导科研和管理工作,9月4日,长春应化所专门组织“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培训会”,邀请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领导和专家对文件内容进行解读,同时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内容进行答疑解惑。
安立佳所长、杨小牛副所长以及实验室(中心)正副主任、行政秘书,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预算编制和经费使用管理人员,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等200余人参加培训。
杨小牛副所长主持培训会,并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与会人员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积极贯彻,更好地利用文件精神来指导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和经费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管好、用好科研经费。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朱海雄主任,以“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为主题,结合实例,深入浅出地就改革的背景、《意见》的主要内容和推进落实的主要措施等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解读,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张东风副主任、马嘉主管分别围绕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管理、课题预算编制与评估评审、预算执行与财务验收等方面的政策和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专家还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此次培训是我所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具体措施。通过培训,不仅加深了科研和管理人员对改革精神的理解,也使大家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审、经费检查、财务验收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科技经费管理使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杨小牛副所长主持培训会
朱海雄主任解读《意见》精神
张东风副主任讲解经费预算管理
马嘉主管讲解财务验收政策
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