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应化所“十一五”基建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7月22日,由中科院条财局组织的验收专家组对长春应化所“十一五”科教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先进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及“修购专项—供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由中科院条财局高级工程师王志刚、新疆分院高级业务主管侯铁等17位专家组成。长春应化所副所长胡立志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验收会议。
验收会上,胡立志副所长代表长春应化所对验收组专家来所表示欢迎,对院和长春分院多年来在基建工作方面的指导表示感谢。资产处处长夏云龙做工程建设总结报告,就项目的建设概况、实施内容、实施过程、过程管理、实施意义、投资结算及建成后运行使用情况等向验收组进行了全面汇报。
随后,验收组分为建安、财务、档案和管理使用与建设成效4个专业组,对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现场查验。经过1天的检查,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严格执行了建设法人负责制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全、规范,建设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专款专用,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已按国家批复要求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实现了建设目标,满足了功能使用要求,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长春应化所先进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包含新建化学合成楼二期、仓库和改造本馆、图书馆、物化楼、钴源、综合楼等7个子项目,于2008年5月开工,经过4年的建设与改造,于2012年10月先后完工并投入使用,共完成建筑面积40951.93平方米,其中新建19497.93平方米,改造21454平方米,建筑的设施功能均到达设计要求,项目主要配套设施运行基本正常;供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工,2012年3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改造后供电容量大幅度增加,使主要科研建筑的供电状况得到了根本性改变,用电紧张情况得以改善,有效提高了科研工作效率。
本次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长春应化所“十一五”基建项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验收会现场
验收组专家院条财局高级工程师王志刚讲话
胡立志副所长讲话
资产处处长夏云龙做工程建设总结报告
现场查验工程实体
现场查验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