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025年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比选公告
一、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应化所);
2、比选内容:长春应化所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3、服务内容:根据长春应化所业务需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长春应化所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含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处理异议投诉等);
4、入围家数:3家;
5、服务期限:1年;
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诚信规范,高效透明。
二、申请人要求
(一) 基本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成立时间≥10年,公司实缴资金≥1000万元;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为保障项目高效实施,参与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常驻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且在长春市具有实质业务。入围单位须提供:(1)长春市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2) 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3)常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未满足本地化服务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 以往业绩
1、近3年(2022年至今)完成国内同类项目招标代理案例≥3个,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亿元;且近3年(2022年至今)完成长春市同类项目招标代理案例≥2个,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0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业主评价证明)
(三) 专业能力
1、申请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5年以上招标代理经验。
2、提供拟派出团队成员近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四)信用与风控能力证明
1、投标人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信用等级A级或以上级别(附信用评价证明);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承诺对围标串标行为主动监测并书面报告。
(五)技术工具及服务保障
1、使用省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证的电子招标系统;
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招标风险防控方案》(含围标串标识别、异议响应时效承诺);
3、合同约定流标赔付条款:因代理方失误导致流标,按服务费200%赔偿。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将报名申请资料发送至jjc@ciac.ac.cn邮箱(需在邮箱主题框内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时须发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4)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师注册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四、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2025年5月15日09:00前将2份材料密封后递交至长春市人民大家5625号长春应化所综合办公楼302会议室;
2、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联系方式
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和成交公告在长春应化所网站发布;请招标代理机构关注发布的有关信息。
联系部门:基建处 监督部门:监督审计处
电话:0431-85262811 电话:0431-85262209
邮箱:jjc@ciac.ac.cn 邮箱:jianshen@ciac.ac.cn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