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国科学院特别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7-22

根据中国科学院特别交流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进度,即日起开始组织我所2025年度中国科学院特别交流计划项目申报。

 一、资助地区包括

特别交流计划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含科索沃)、黑山、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波黑。

 二、项目类型

该计划包括两类项目:A类项目和B类项目。

A类。执行期2年,资助标准5万元/年。主要通过支持个人互访交流,与该国家(地区)建立合作关系或延续合作;B类。执行期2年,资助标准20万元/年。主要支持以院属研究机构或大学为单位的团队互访交流,推动中国科学院与该国家(地区)在关键领域的实质性交流合作。

 三、限项要求

A类项目不限申报数量,B类项目我所限报一项。同一团队不得同时申请A类和B类。未结题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经费要求

(一)采取拨款制。

(二)经费用于申报团队及其外方合作单位人员的来访或出访补助,包括机票、住宿、补贴等。

(三)主要用于邀请外方合作单位人员来访,项目预算中出访预算不得超过来访预算。

(四)根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于首年度经费执行不力的项目,国际合作局将核减其第二年度经费。

(五)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30天之内及时提交总结。


请有意申报本计划的科研人员在2024年7月27日前与我处取得联系。我处将与您进一步沟通,共同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2809

联系邮箱:liudan@ciac.ac.cn

                                 人力资源处

                                  2024年7月22日


中国科学院特别交流计划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