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关于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3

    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吉林省政府《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的要求,吉林省组建并开通了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经与吉林省万成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现组织我所劳务派遣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1.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括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方面内容的学习。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节点
  线上学习时间自通知之日起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四、注意事项  

    1.有意参加吉林省职称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2.吉林省人社厅通知及平台操作方法详见http://hrss.jl.gov.cn/rsrc/zyjsrc/zyjsryjxjygz/202304/t20230406_8690130.html。  

    3.万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431-81705574。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