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管理办法》,现发布《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按照中国科学院长春应化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电子宣传屏等各类平台和渠道,主动公布工作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设置专栏“信息公开”公开信息情况,发布了各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等信息。2023年,按时依规公开2022年部门决算及2023年部门预算等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所网站公开新闻和通知公示等各类信息共计500余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二、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研究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长春应化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有关政策、部署和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平稳开展,但也客观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随着信息公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有待加强等。2024年,长春应化所将按照上级机关有关要求,严格贯彻《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审核发布流程、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