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发布《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按照中科院长春应化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电子宣传屏等各类平台和渠道,主动公布工作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情况,发布了2020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按时依规公开2020年部门决算及2021年部门预算等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修订了《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所网站公开新闻和通知公示等200多条,推送院网并被采纳53篇。所网发布各类信息共计577篇。

  二、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研究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公民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长春应化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科院有关政策、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但随着信息公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专职、专业人员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进一步提升。2022年将按照上级机关有关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等,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