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时间:2020-05-15

  根据社区最新通知,吉林省对目前疫情防控有所调整,希望全所各类人员按照调整后的要求,自行及时向社区报告,并报备给所里,之前已报告的,按照社区要求做好隔离,本次不需再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41日—21日舒兰来(返)长人员到社区登记后,暂时居家,核酸检测一次。   

  二、422日以后,舒兰、丰满到长未满7天者,舒兰到长人员集中隔离至满14天,丰满到长人员居家隔离至满14天,期间进行三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丰满到长人员解除隔离,舒兰到长人员转为居家隔离7天,解除隔离前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422日以后,舒兰、丰满到长已满7天不足14天者,舒兰到长人员集中隔离至满14天、丰满到长人员居家隔离至满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丰满到长人员解除隔离,舒兰到长人员转为居家隔离7天,解除前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422日以来,到长已满隔离期(舒兰21天、丰满14天)的人员,舒兰到长人员集中隔离、丰满到长人员居家隔离,均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为阴性的解除。   

  五、吉林市其他城区(昌邑、船营、龙潭)到长人员,从512日开始自我居家隔离7天,必须登记信息表并上报,如有症状主动报告,再进行核酸检测。   

  此次信息填报主要针对因管控时间向前追溯导致的漏报、上次未上报的人员。请相关人员接此通知后及时向社区报告,并于515日下午4点前填写附件表格报备所里。已填报的人员不用重复上报。如有瞒报、漏报等情形发生并造成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信息填报及其余特殊情况上报邮箱chaoli@ciac.ac.cn(李超),联系电话:8526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