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疫情新情况加强防控工作的通知
随着舒兰市、吉林市丰满区本土病例的发生,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得严峻复杂。5月12日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长防领办发258号)。为进一步做好我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所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公告”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4月8日至21日舒兰市来(返)长人员须在24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告登记。4月22日以来舒兰市来(返)长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居家单独隔离7天+核酸检测4次”的隔离检测措施。
二、4月22日以来吉林市丰满区来(返)长人员,一律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核酸检测3次”的隔离检测措施。
三、5月1日以来吉林市其他城区(昌邑、船营、龙潭)来(返)长人员,自即日起自我居家隔离7天。隔离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发热或出现症状要主动向社区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
四、凡是有上述情况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进行两个报告,一个是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一个是向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报告。自觉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五、各党支部要按照5月13日上午召开的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并于5月13日晚下班前将本单位的情况报送到所党政办公室。
六、各部门和所属人员未按要求报告,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
李 超 电话 2212 邮箱 chaoli@ciac.ac.cn
徐宏杰 电话 2217 邮箱 hjxu@ciac.ac.cn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