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博士后出站须知

时间:2017-06-28

一、在站时间  

博士后从进站之日起,在站工作时间为2年。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研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博士后人员,如需延长在站时间,经所里与合作导师研究同意后,可根据项目或课题研究的需要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年。如需办理延期,请于应出站时间前向人力资源处提交《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  

提前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经合作导师同意可以提前出站,提前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二、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博士后在出站前应根据工作内容,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出站报告)。  

三、出站答辩  

博士后工作期满前一个月,应向合作导师提出出站申请,并将出站报告送交至少3位所外专家评审。合作导师初步审核通过后,为博士后组织出站答辩,答辩委员会专家不少于7人,其中所外专家不少于2人,经到会专家三分之二(含)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答辩。  

四、提交出站申请  

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的博士后,应先在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提交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并将报告纸质版送交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提交出站申请。获得吉林省博士后基金资助的,须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基金结题评估。如果出站前未接到统一评估通知,结题评估可与出站答辩合并组织,博士后填写《吉林省博士后基金评估表》,并由3位评委签字后提交人事处。  

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上传出站报告并提交出站申请。同时向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  

1.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二份)  

2.出站答辩材料一份,包括:  

  A.答辩委员会名单  

  B.签到表  

  C.3位所外专家的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评议书  

  D.合作导师评议书  

  E.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审意见  

  F.评审票  

  G.本科、硕士、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3.博士后出站申请表(一式二份),装订顺序:  

  A.封面(双面打印)  

  B.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在线生成,双面打印)  

  C.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出站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D.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E.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单位意见表(出站重新分配工作者需填写此表)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到“表格下载”中下载,纸质材料提交地址:综合办公楼427。  

联系人:李纪萱  

联系电话:8526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