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生育、护理津贴
时间:2017-12-07
女职工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满6个月(除去出生月后第7个月至当年12月,注意时间节点)可领取生育津贴,携带:
1.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诊断书原件(医院公章、医生章必须有)及复印件1份
3.二胎(再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终止妊娠必须提供结婚证(本人)、诊断书、病历本(均要医院公章)及复印件各1份
男职工护理津贴
孩子出生满6个月(除去出生月后第7个月至当年12月,注意时间节点)可领取护理津贴,携带:
1.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诊断书原件(医院公章、医生章必须有)及复印件1份
3.二胎(再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市医保局每月15至20日办理单位人员增减及变更,请大家资料准备齐全,在每月的15号前交到人力资源处,以免耽误津贴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