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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商遴选公告

时间:2026-03-18

为确保我所建筑垃圾及时、规范清运,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商遴选

2.服务内容:本次拟遴选1家服务商为我所提供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的清运及处置服务,清运频次约为每月4-6次,具体清运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服务要求:服务商须确保接到清运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清运工作;具备应急保障能力,能应对临时性、突发性清运任务(如节假日加班、紧急清运等)。清运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垃圾遗撒、扬尘过大,清运结束后将建筑垃圾运至正规消纳场所合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运输及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安全问题及法律责任,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5.车辆规格要求:参与遴选的车辆须为20立以上清运车,配套相应规格铲车,车辆及铲车须配备有效的防遗撒、降尘设备或措施;车况良好、手续齐全(提供行驶证、保险等证明)。每家服务商可提供多辆同规格车辆,但报价需按单辆车单次进行报价。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相关资质或备案证明(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乘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3.拥有符合上述规格要求的自有车辆,并能提供车辆清单及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不存在与其他服务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综合楼101室。

3.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要求的车辆清单(含车牌号、车型、载重、排放标准等)及对应的行驶证复印件;

(5)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四、现场评审安排

1.初审合格的报名单位将受邀参加现场评审。

2.评审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10:00

3.评审地点: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综合楼102会议室。

4.评审方式:

   (1)每家单位有5-10分钟现场陈述答疑时间,介绍公司概况、业绩、车辆配置、服务保障等优势。

   (2)现场提交密封的报价单(按单辆车单次清运报价,格式自拟),报价须包含运输、处置、税费等所有费用。

5. 评审原则:在满足车辆规格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服务商。若出现报价相同,则根据陈述答疑展示的综合实力择优确定。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26 2830